居民持有防身器材是不是合法的?
试问:你家有菜刀吗?问这个问题,是因为近日武昌领袖城小区业主QQ群里,出现了大家团购自卫型电警棍用以自卫的号召。
该小区一夜之间6户人家被盗,有女业主在单独乘电梯时被抢劫并劫持数分钟,物业部门不能满足安装电梯监控系统的要求。如此看来,业主人人自危以致有人号召团购电警棍,并不是闹着玩的。
有律师说了,普通市民无权持有电警棍。要是拿这东西自卫造成他人伤亡,可追究刑事责任。看来,懂得这个道理的人还不少,不然,何至于上述小区的团购召集令响应寥寥呢?
大凡有家,就有菜刀。再问一个问题:拿电警棍自卫,和拿菜刀自卫,哪个威力更大?在电影《我的唐朝兄弟》中,鹦哥拿菜刀指着薛十三说:杀你比杀猪还容易。而比起菜刀来,电警棍体现的是“苟能制侵凌,岂在多杀伤”的人道主义。因此,居民号召团购电警棍,而非号召大家拿起菜刀、准备战斗,折射出的不是暴力倾向,而是一种仅仅旨在制止暴力的善良。
其实,居民在家的地方享有良好的治安,是一个再朴素不过的愿望。当这个愿望变得奢侈时,羞红脸的应该是警方。而当居民发出团购自卫型电警棍的号召时,警方更应体会到居民心地的善良。
对于常常以身试法的公民来说,警方的首责在于制服、管理。而对于善良的小市民而言,警方的首责不过是服务。若能以服务之心看待善良居民的团购警棍召集令,就能看出几重正面意义来。首先,警方可借居民团购电警棍的召集令勉励自身,反思治安工作的不足。居民被逼团购电警棍,实际上是在宣告治安形势的恶劣。对此,警方首先应该想到的不是居民购买、持有电警棍涉嫌违法,而是自身工作有无疏漏之处。
此外,警方可因势利导,组织民间协防、协管力量。2009年10月,郑州就组织了2000名反扒志愿者,利用休息时间在市区商场、医院等公共场所巡防反扒。大学生和小区居民一样,既没有执法权,又不能擅自使用电警棍等专用警械,但巡逻本身就对小偷小摸者构成一种威慑。武昌警方也可以发挥民间防盗热情,组织类似巡逻队。
若能考虑到菜刀比电警棍伤害性更大,就更妙了。警方可以通过授权,为少数居民配发电警棍,并组织培训班,教会他们使用电警棍制服窃贼而不致过度伤害的操作技巧。媒体报道说,2009年末,武汉南湖花园片区多个小区连发窃案,“逼”得部分居民准备豢养大型犬看家护院,或者忙着自备长剑、梭镖、砍刀等武器,欲与盗贼打一场“家园保卫战”。在警力不足的时候,授权部分居民拿着配发的电警棍巡逻或参与联防,岂不比刀光血影要人道得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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